为解决我市部分初中、小学师资短缺问题,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面向在册代课教师和历届毕业生招聘部分合同制教师。
一、招聘原则和方法
二、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
三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此次全市初中、小学共招聘合同制教师434名,各阶段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:
初中招聘234名,初中语文40名、初中数学40名、初中英语28名、初中物理16名、初中化学16名、初中生物16名、初中历史16名、初中地理16名、初中思品16名、初中信息技术4名、初中音乐8名、初中体育8名、初中美术10名;
小学招聘198名,按教学科目分配招聘名额为:小学语文67名、小学数学67名、小学英语25名、小学思品12名、小学信息技术4名、小学音乐10名、小学体育8名、小学美术5名;
特殊教育2名。
初中音体美、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2,达不到1:2比例的,则按1:2的比例调减招聘名额。
除音体美外,其它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和报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:3,报考总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,则按1:3的比例调减招聘名额。
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上述比例,则不再调整计划招聘名额。
四、招聘程序
五、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
所招聘合同制教师全部按报考志愿安置到学校任教,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者,将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填写《任丘市招聘合同制教师录用审批表》,履行上岗手续。同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其中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跨学区调动。试用期和聘用期内待遇参照我市历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执行,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。